於台北市大安區的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內,五歲謝姓女童遭到姦殺身亡,軍方組成了「0912專案小組」展開調查。調查後過濾出包含江國慶在內的四名士兵有涉案嫌疑。調查局實施測謊檢測,只有江國慶一人未通過。其後江國慶被送到禁閉室,由專案人員進行連續37小時的疲勞訊問和刑求逼供,迫使他自承犯案於10月4日寫下自白書。當時的空軍政戰主任李天羽取得自白書之後,就自行宣佈破案,並於1997年8月13日執行槍決。 2011年9月13日,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上午進行再審宣判,原遭指控涉案的空軍前士兵江國慶獲判無罪。 原報告矛盾之處包括: 1.兇器長度和驗屍報告所指的傷口實際長度不符。 2.江國慶衣物上只有兩點血跡,與案發現場大量出血的狀況不合。 3.DNA鑑定結果為「不排除混有被告DNA之可能」,而非確實發現被告的DNA。 4.驗屍時未發現有屍斑,代表死亡不超過一小時,與自白書內容不符。 5.重啟調查之後更發現,之前被視為定罪證據的衛生紙上沾的並非江國慶的精液,而是鼻涕、汗水或唾液等體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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