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述】
2000年1月7日被發現墜樓身亡,死亡時頭部套著塑膠袋、嘴巴被膠帶封住,眼睛瘀青、眼鏡完整,額頭有鈍器撞擊傷口,兩脅有大小不等的瘀傷,肺部有氣泡(法醫推測為窒息現象),現場並未發現遺書遺留。台中市警方向媒體表示,除非張自己貼上膠帶、罩上塑膠袋及棉被套,然後移動身體到窗戶邊用力讓自己掉下去,否則很難讓人接受她有自殺的可能性,且刑事警察局法醫室主任石台平也證實,死者左額頭的致命傷是在瞬間撞擊造成,但沒有任何事證足以證明張馨勻是自殺或他殺。然而,軍方仍以自殺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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