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3日 星期四

洪仲丘‧2013年7月

【案情簡述】
陸軍義務役士官,原預定於2013年7月6日退伍,卻在7月3日死亡,因攜帶具備拍照功能之行動電話和MP3隨身碟進入軍營,被指控違反軍隊資訊安全保密規定。洪仲丘懲處案經士官獎懲評議委員會(士評會),函送桃園縣楊梅市機步二六九旅高山頂營區,實施禁閉室「悔過」處分。7月3日在室外溫度達紅旗警戒,洪員體重98公斤、BMI值過高下,禁閉單位仍執行操練,造成洪員中暑、熱衰竭,引發彌散性血管內凝血而死。

疑點:

  1. 體檢流程至少需1星期,洪仲丘報告1日就出爐。
  2. 軍方禁閉室的監視器於7月1日的80分鐘,還原後十六支監視器完全沒畫面。
  3. 洪仲丘的大兵手記軍方竟以「不見了」之理由塘塞。洪員舅舅在三立節目談話後,軍方隨即說找到,但近半年內容完全空白。
  4. 洪仲丘關鍵血液樣本不見軍方明顯滅證。

陳暐穎‧2013年1月

【案情簡述】
於海陽號軍艦服役志願役二兵。入伍不到半年,及於軍艦甲板上以舷邊繩索上吊自殺。軍方認為自殺原因與感情有關,但家屬表示陳男與女友感情很好。

疑點:陳男身上無外傷,僅脖子有尼龍繩勒痕,但舌頭、眼睛未凸出,家屬懷疑陳男是否真尋短上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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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黃恩琦2012年7月

【案情簡述】
岡山航空技術學院學生。於三十八度高溫下進行操課,導致原本體能良好的周黃恩琦體力不支倒地,經部隊幹部送往奇美柳營醫院救護後,仍不幸猝死。

軍事法庭雖然判決連長一年兩個月刑期,但可緩刑兩年,在家屬看來,等於沒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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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銘‧2012年4月

【案情簡述】
替代役。於2012年4月24日下午被發現躺臥在床,蓋好的棉被內渾身是血,身邊有一把美工刀。醫護人員檢視他右頸一刀、左手腕八刀,經轉送彰化基督教醫院急救仍因失血過多而死。死亡證明為死因不明,但役政署判定是自殺。

疑點:
  1. 1陳俊銘頸部動脈與手腕有多達十三處刀傷,且頸部傷口深及兩公分,但現場只發現一個長僅數公分的無柄美工小刀片。另外2012年4月26日現場模擬時就陳俊銘有蓋棉被這一點,陳父問:「自殺的人怎麼蓋棉被?」
  2. 2013年2月20日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表示,美工刀並沒有陳俊銘的指紋與血跡。

姚泰源‧2012年1月

【案情簡述】
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港務隊一兵。2012年1月28日凌晨凌晨三時三十分從港勤艇前往換哨途中失蹤,後來在碼頭邊發現一頂軍帽,姚泰源疑似落海。官兵動員搜尋後,在碼頭邊海軍編號「YTB-48」拖船旁發現姚泰源,搶救上岸後送至國軍高雄總醫院,但當日晚間七點三十分宣告不治。

軍警現場勘驗,研判姚可能原在拖船睡覺,起床後要上岸接哨時,因走捷徑上岸不慎落海,身體擦撞碼頭設施才出現傷痕。

疑點:

  1. 1雖然軍方認定姚是意外落水,但軍檢相驗時姚身上有多處傷痕,包括後腦、背部,且留在岸邊的舊軍帽是學長的,家屬質疑被人推下海。
  2. 軍方稱姚泰源於執行衛兵勤務時不慎落海,但軍方在十二分鐘內即撈起姚送醫。家屬將軍醫院病歷內容請教其他法醫,得到的答覆卻是姚的狀況「就算落水三十分鐘都救得回來,更何況只有十二分鐘?」

李哲宇‧2011年11月

【案情簡述】
王姓一兵上哨接班時找不到李哲宇,發現李哲宇失蹤,李哲宇的T91步槍及2個彈匣(共10顆子彈)不翼而飛。軍警漏夜搜遍全島無所獲,最後在營區旁草叢發現李員遺體。軍方判定自裁死亡,但論及婚嫁的女友說,案發當天中午才與李哲宇通過電話,根本沒異狀。 

疑點:

  1.  李哲宇少尉沒有感情或經濟問題,軍方卻稱他「攜械逃亡自殺」 
  2. 軍方報導子彈由下顎貫穿而出致命,家屬到解剖現場,卻發現是「從前額貫穿至腦杓」
  3. 如果是「飲彈自殺」,屍體應是受到槍枝後座力的關係呈現「仰躺」狀態,但李哲宇陳屍姿勢,卻是「臉部著地」 
  4. 李員在營區旁飲彈自盡,為何沒人聽到聲響?軍方表示可能與澎湖東北季風過大有關。

蕭景誠‧2011年7月

【案情簡述】
4月底入伍,役期1年,7月7日調防金門,陸續打電話回來說快被操死,他腿疾舊傷復發,還是照操。蕭母屢勸兒子要忍,7月23日傍晚接到連長來電,指兒子休假1天卻「逾時未歸營」,他打手機給兒子,卻一直關機。蕭母說,兒子23日休假當天,和另3名同袍到一家網咖,3人說兒子中午獨自離開,可是網咖監視器只拍到兒子進去,沒有離開畫面,鄰近商店住家的監視器也沒拍到兒子行蹤,「只進沒出」人間蒸發,不見軍方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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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廣哲‧2011年6月

【案情簡述】
執行衛哨勤務前先去上廁所,突然傳來連發槍聲,同袍察看發現上兵左胸中3槍,送醫後不治。 軍方從陳男褲子口袋發現「工作壓力很大,覺得很累」的紙條,推測他因學習登陸戰車能力不及同袍,改派專責除草和站衛哨,因工作壓力太大持槍自戕。 熟悉內情的軍方人士向《蘋果》爆料,陳兵壓力來自部隊長官管教不當,任意調動人事和懲處部屬,甚至有人去看精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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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勝彥‧2011年5月

【案情簡述】
聯勤司令部第三支援指揮部衛生連王勝彥,原訂本月十九日晚上六時可放假,但因領導士官突然指王許多地方不合格,要延後其放假,王憤而澆汽油自焚。出事後五天(二十五日)軍檢才請憲兵刑事鑑定中心蒐證,現場早已破壞,連王在哪裡灑汽油的痕跡都找不到。

王的日記記載班長常不當管教,動不動就罵「白痴」、以髒話等言語侮辱,造成許多阿兵哥身心受創。家屬控訴三支部指揮官楊長政在王勝彥自焚當天,向王的姊姊說:「若此事不曝光,王勝彥救活,會照顧王的下半輩子,但若曝光,只能照顧三年。」楊旁邊一名校級軍官還向姊姊說:「那妳知道我們指揮官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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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炳昌‧2011年4月

【案情簡述】
海軍新江艦下午2時40分在蘇澳外海進行演訓任務,陳炳昌未在規定時間抵達演訓位置,經全船搜尋後未發現陳炳昌,於是馬上通報。於七日後在彭佳嶼外海尋獲遺體。 因新江艦二度發生落海意外,監察院再度糾正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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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敬憲‧2011年4月

【案情簡述】
周敬憲於10~12點站哨,13:30副連長發現他"躺"在一樓草地上,趕緊送醫,至於12~13:30發生了什麼事,軍方回應為「不知道」。送醫時因傷勢過重桃園醫院不敢接,轉至林口長庚開刀急救,兩邊肺部撕裂傷,大量出血;肝臟撕裂傷且破損;胰臟破裂;脊椎斷裂。最後傷重不治。周敬憲表哥於ptt表示周深度近視,但墜地後眼鏡卻是在口袋中。以內臟摔碎的程度,一定是從高處無意識的掉落,才會直接胸部著地,軍方對於家屬提出之疑點一律以「不知道」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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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克穎‧2010年4月

【案情簡述】
高雄左營西寧艦服役,軍方在4月11日通知家屬疑似墜海。 由於3月海軍錦江級艦林佳禾落海、4月再傳拉法葉級西寧艦簡克穎落海失蹤意外,海軍於 1 個月內發生 2 起人員落海意外。監察院依監察法第 24 條提案糾正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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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6日 星期四

蘇詠盛‧2010年4月

【案情簡述】
中尉排長郭景志擔任值星官,集合該連分配打掃勤務時,認為蘇詠盛未理會口令,命令蘇員連續出入列四次「羞辱」,並下令全排士兵改換全副武裝集合連坐跑步,並命蘇員單獨背負11把訓練用木槍(約15公斤重),無論吃飯、如廁都不准放下。蘇員不堪體能負荷,且不忍同袍因自己而遭連坐,向郭景志求饒,不料郭景志表示「我要玩死你!」。蘇員不堪凌虐,午休時登上營區新廠部大樓四樓跳樓身亡。 蘇員同袍看不下去郭景志的施虐行為而攔路揭發此事。事發後郭員被記兩大過,移送軍法偵辦。軍事法院一、二審均依《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第1項「長官凌虐部屬致死罪」,判處郭員有期徒刑七年兩個月。惟郭員判決確定後竟棄保潛逃,蘇員家屬向郭景志提出民事賠償告訴,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郭應賠償新臺幣318萬餘元,但郭景志早已經在逃亡前脫產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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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禾‧2010年3月

【案情簡述】
隨「新江艦」從高雄左營出發前往澎湖馬公執行任務,在該日上午十一點半,應該準時值更時,同僚才發現不見人影。在十點多時,還有同袍看到他獨自一人在右上舷甲板抽煙,因此軍方研判林佳禾可能是抽煙時不慎在台南外海落海。但該日海象良好,航程途中並無大風浪。
由於3月海軍錦江級艦林佳禾落海、4月再傳拉法葉級西寧艦簡克穎落海失蹤意外,海軍於 1 個月內發生 2 起人員落海意外。監察院依監察法第 24 條提案糾正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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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3日 星期一

陳紀宗‧2009年9月

【案情簡述】
海龍艦自左營軍港出海,執行海鯊操演艦艇艇自訓課目演練任務。該海域因受颱風外圍環流影響,間接性海浪增強,突然巨浪變大襲來,當時陳紀宗上校艦長於艦橋被巨浪擊落入海陣亡。兩天後遺體在左營軍港外海3.1海浬被尋獲,這是海龍艦成軍20以來最嚴重的意外事件。也是台灣海軍第一起艦長落海陣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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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文璞‧2008年9月

【案情簡述】
因為拒絕簽該連私自違法擬定之要求放棄軍訓學分可折抵役期的切結書,成為長官學長的眼中釘。期間受到嚴重肢體言語羞辱,8月遭副排長郝錚以實施戰備檢查為由,要求士兵背負17公斤的裝備,來回奔跑兩小時直到昏倒送醫。並被要求收集發票幫連上幹部辦理休假補助之違法行為,造成心理折磨。9月操課時反應身體不適希望能到醫護室被長官拒絕。最後跳樓自殺。出事時,軍方僅通知家屬洪受傷,實際在當天上午10點多就有人看到洪從3樓頂墜樓。

刑事官司只有副排長被判刑一年。國賠官司一審判陸軍司令部賠償197萬元,二審逆轉判軍方不用賠償,理由是「軍方雖應檢討不當管教,但特戰生活與學校不同,洪姓士官因自己性格釀成悲劇,和軍隊管教沒有相當因果關係,改判免賠」。

疑點:
  1. 家屬取得部隊醫護所洪員就診轉診單,但軍方最後給的正式公文卻寫:均無相關就診記錄。 
  2. 部隊高危險群人員名冊列有洪文璞,危險原因為過胖不得過度操練。軍方最後正式公文卻寫:洪員非高危險群人員。 軍方明顯隱匿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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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子淇‧2008年6月

【案情簡述】
因無法承受莫名羞辱及不當指控、騷擾,甚至調離處分,在家中服藥燒炭自殺,急送醫院搶救,昏迷兩天後甦醒撿回一命。徐子淇表示,住院期間指揮部心輔官強迫收走她的遺書、手機,限制她自由,還下令看護女兵監控她。她說到激動時落淚痛批:「我被關指部逼死、逼退,女兵在軍中被帶有性暗示的眼光歧視、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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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8日 星期二

莊榮哲‧2008年6月

【案情簡述】
疑因無法適應軍中生活,在他姑姑住家的12樓跳樓身亡,未留遺書說明自殺原因。他的家人表示,原本個性活潑的他,當兵後變得鬱鬱寡歡,莊男好友也指控,軍中長官常對莊冷嘲熱諷、當眾羞辱,莊住院時還說他在裝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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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學良‧2008年5月

【案情簡述】
太平營區靶場進行T65步槍實彈射擊訓練,卻突然中槍當場身亡。翌日上午法醫相驗,指稱是蔡學良是口中含著T65步槍槍管飲彈自裁身亡,18小時迅速開立死亡證明書結案。軍事檢察官在事發兩天後才至現場勘驗,未尋獲彈頭及進行彈道比對便草率結案。

疑點:
  1.  槍管口驗無唾液與血跡反應,何來含槍之說? 
  2. 槍身及彈匣驗無指紋,如何拿槍自裁? 
  3. 國防部出示之「遺書」與蔡員部分筆跡不符、驗無指紋、與蔡員隨身攜帶扣案原子筆筆水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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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浩恩‧2007年2月

【案情簡述】
二月進入北投八一八醫院治療,院方雖知劉浩恩有強烈的自我傷害傾向,卻未作任何防範,致劉浩恩於入院七日後在浴室上吊自殺未遂成植物人。 疑點: 1.劉浩恩入院時將隨身物品交院方保管,但手機卻失蹤了 2.事發前後的監視錄影帶,有長達十餘分鐘的畫面消失 3.軍方卻一直到將近兩個月後的四月下旬,才突然告知家屬發現劉浩恩的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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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杰允‧2004年11月

【案情簡述】
於高雄步兵學校受訓兩週後脊椎舊復發,受訓過程極為疼痛,但申請驗退無下文,且申請轉換單位不成,在軍紀如山的壓力下,無法拒絕操課,最後選擇上吊自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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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榮‧2004年11月

【案情簡述】
於清泉崗空軍防警912指揮部警衛第2營第3連服役,二兵。站禁閉室衛兵時,學長交代他凌虐被禁足的士兵,但他心生不忍所以不願配合,因此反遭學長處罰。因長期承受來自長官和學長的壓力,最後無法忍受,於站衛兵時以自己的皮帶上吊自殺身亡。另,左腳的小腿還有明顯的瘀青,可能是被長官或學長以皮鞋踹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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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志偉‧2004年7月

【案情簡述】
連志偉(二十六歲)三重工商畢業後即入伍服役,因為希望給家人穩定生活簽下志願役,兩年前從金門調到陸軍高中擔任上士副排長,本月九日放假,十一日原應收假返回部隊,但卻逾假未歸,家人及部隊急著到處找他,沒想到接到消息時,他已燒炭自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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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坤霖‧2002年3月

【案情簡述】
海巡署岸巡總隊第三大隊士兵。91年3月1日,軍方發現他未依規定上哨執勤,失去蹤影,因此依規定發布逃亡通緝。但家屬家屬懷疑過去謝坤霖曾提到遭到同僚威脅,並且後悔簽下長期志願役,如今失蹤2年,恐怕凶多吉少,無法接受他被當成逃兵通緝,但是軍方表示,依規定取消逃亡通緝最短時間是5年,雙方無法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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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馨勻‧2000年1月

【案情簡述】
2000年1月7日被發現墜樓身亡,死亡時頭部套著塑膠袋、嘴巴被膠帶封住,眼睛瘀青、眼鏡完整,額頭有鈍器撞擊傷口,兩脅有大小不等的瘀傷,肺部有氣泡(法醫推測為窒息現象),現場並未發現遺書遺留。台中市警方向媒體表示,除非張自己貼上膠帶、罩上塑膠袋及棉被套,然後移動身體到窗戶邊用力讓自己掉下去,否則很難讓人接受她有自殺的可能性,且刑事警察局法醫室主任石台平也證實,死者左額頭的致命傷是在瞬間撞擊造成,但沒有任何事證足以證明張馨勻是自殺或他殺。然而,軍方仍以自殺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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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7日 星期一

蘇黃平、羅樟坪、王至偉‧1999年10月

【案情簡述】
中華民國空軍桃園基地彈藥庫兩次遭竊,T65突擊步槍子彈、手榴彈等大量彈藥不翼而飛,空軍迫於追緝壓力,錯將基地士兵蘇黃平、羅樟坪及王至偉三人羈押四個多月,期間遭受不人道的刑求逼供(如疲勞偵訊、恐嚇、電擊、吃土、以冰塊凍傷役男下體等),雖三人曾提出案發時的不在場證明,但未被採納,且偽造未施以刑求之偽證,造成三名士兵身心嚴重創傷。 2000年2月6日,桃園空軍基地槍砲彈藥竊奪案宣告偵破,涉嫌竊取彈藥和搶奪槍枝的主嫌張永濤等七人落網坦承犯案後,否認犯案過程與遭押士兵蘇黃平、羅樟平、王至偉有關,且張永濤等提出的犯案時間也與三名士兵的自白有出入。三名士兵的不在場證明經查成立,這引發三人家屬強烈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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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銘鈞‧1999年4月

【案情簡述】
於澎湖國軍英雄館被人發現死亡,而且雙手被反綁、頭上包著塑膠袋,頸子上還被綁著繩子,檢察官到現場之後,不確定死亡原因,而根據現場情況研判,他殺的可能性極高。但由於櫃台人員表示江銘鈞入住後一整天都沒有出房門,也沒有人到樓上找江銘鈞,故軍方發表聲明認為江是因為操演壓力太大而自殺,但是軍事檢察官驗屍之後,並未做出這樣的判斷。調查報告是:因『病』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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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1997年8月

【案情簡述】
於台北市大安區的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內,五歲謝姓女童遭到姦殺身亡,軍方組成了「0912專案小組」展開調查。調查後過濾出包含江國慶在內的四名士兵有涉案嫌疑。調查局實施測謊檢測,只有江國慶一人未通過。其後江國慶被送到禁閉室,由專案人員進行連續37小時的疲勞訊問和刑求逼供,迫使他自承犯案於10月4日寫下自白書。當時的空軍政戰主任李天羽取得自白書之後,就自行宣佈破案,並於1997年8月13日執行槍決。 2011年9月13日,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上午進行再審宣判,原遭指控涉案的空軍前士兵江國慶獲判無罪。 原報告矛盾之處包括: 1.兇器長度和驗屍報告所指的傷口實際長度不符。 2.江國慶衣物上只有兩點血跡,與案發現場大量出血的狀況不合。 3.DNA鑑定結果為「不排除混有被告DNA之可能」,而非確實發現被告的DNA。 4.驗屍時未發現有屍斑,代表死亡不超過一小時,與自白書內容不符。 5.重啟調查之後更發現,之前被視為定罪證據的衛生紙上沾的並非江國慶的精液,而是鼻涕、汗水或唾液等體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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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嘉男‧1996年1月

【案情簡述】
魏嘉男獨自站哨時,被人發現左胸中彈,親屬趕到淡水馬偕紀念醫院時魏嘉男仍然神智清醒、尚能言語,正接受輸血和抽痰,但軍醫不讓家屬靠近與魏交談。軍事檢察官和軍法醫驗屍時表明,魏是左胸中彈,子彈貫穿,差點打斷大動脈,因失血過多而死。魏的家屬認為疑點甚多,於是請法醫楊日松解剖驗屍,查明死因,釐清疑點。 疑點: 1.魏嘉男所中的槍傷並非要害,即使再中幾槍尚不致危及性命,但為何醫院未能緊急救治,造成其失血過多死亡,乃是全案癥結。 2.勘查槍擊現場,發現崗哨內血跡不多,但是魏嘉男中槍後卻血流如注,兩者情形不符,懷疑崗哨並非案發的第一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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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坤倉‧1995年8月

【案情簡述】
義務役海軍陸戰隊士兵,曾有不假離營、逾假、逃亡紀錄,所以被部隊長官依「軍紀再教育實施規定」送至明德訓練班。不料,管訓第三天因跳牆逃離訓練班,不慎摔落頭先著地受傷。院方表示,死亡原因是頭部外傷造成硬腦膜下方瘀血,嚴重腦傷死亡。 疑點: 1.明德訓練班的牆外是土壤鬆軟的菜園,即使牆有三公尺高,從上跳下頭部也不太可能摔得如此嚴重。 2.洗衣店老闆指稱,謝慌張商借一百元要坐計程車遭拒,被老闆趕出店外,軍方便有幾十人拿木棍、槍托、步搶、十字鎬及圓鍬等物追上,謝回頭往洗衣店樓上跑去,軍方尾隨,隨即聽到樓上一陣類似敲打聲,不久見謝被抬回訓練班。 3謝送往國軍高雄總醫院時,醫師不讓謝母掀開被單,手術急救無效死亡時,謝卻全身傷痕累累,尤其兩腋和大腿內側嚴重瘀血,但醫師積極要她捐獻謝坤倉的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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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6日 星期日

吳秋吉‧1995年7月

【案情簡述】
吳秋吉被連上三位老兵欺侮,曾向輔導長反映,但連上長官卻未及時處理,任由老兵欺侮新兵,逼得最後服毒身亡,軍方明顯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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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章‧1995年6月

【案情簡述】
海軍南陽艦執行偵巡勤務,黃國章撥電話向母親求救「軍艦離港後會有人對我不利」,黃母未予理會。是日半夜,軍方致電黃家表示「你的兒子落海失蹤,是因為受不了軍中壓力而跳海自殺。」失蹤後的第六天,遺體被中國福建籍漁船發現打撈上岸。黃母帶著四張名片大小的照片向監察院陳情,照片放大發現黃國章頭部插有鋼針及一個三角形銳器。然始終未能尋獲證明黃國章遭殺害棄屍的證據,最終海軍總司令部於1997年7月22日宣布全案不起訴,僅有時任上校艦長馮逸成遭監察院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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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政儒‧1994年11月

【案情簡述】
曾於服役時打電話回家說:「我看到了不該看的事,陸博士要我死,我會被害死,趕快想辦法調離飛指部。」雷子文立即打電話請一位任職於三軍大學的少將郭震,代為向飛指部轉達關切之意。未料當日稍晚,雷政儒即在廁所被發現以黑紗腰帶「自縊」(軍方說法)
疑點: 1.雷政儒的身高大約在175公分,上吊時掛在廁所抽水馬桶水管距離地面大約是160公分左右。 2.中華民國軍方態度遮掩,例如曾經阻撓日本名法醫柏村征一到台灣協助相驗工作,日本法醫認為本案是「他殺」後再偽裝成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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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清楓‧1993年12月

【案情簡述】
因為執行二代艦採購業務,包含拉法葉艦在內的四件艦艇軍購案總預算達新台幣1152億之譜。一開始時海軍總部軍法處僅簡單判定死者為自殺,隨著家屬抗議以及媒體注意後,因死亡過程充滿各種疑問,以及在死亡後陸續牽連出許多當時中華民國政府的採購問題與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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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世偉‧1993年7月

【案情簡述】
當兵時逾假未歸由其父帶回部隊報到,被送到國軍綠島勵德訓練班管訓。管訓期間受到憲兵虐待。被送到勵德班的醫務室,因昏迷不醒,瞳孔放大,幾無呼吸,轉至馬偕醫院時手上還帶著手銬。主治大夫發現外傷雖不明顯,但全身瘀血;電腦斷層掃描顯示頭骨雖沒破裂,但腦內卻大量出血,都是被外軟內硬的東西重擊所致。急救後不治身亡。陳世偉死後,台北市西區憲兵隊竟然還要「抓死人逃兵」。陳世偉已死,結果憲兵竟將其叔父陳正富抓走。立法委員趙少康和郁慕明提出緊急質詢。國防部長孫震在國會與媒體的雙重壓力下,只得率憲兵司令曹文生親赴陳家當面致歉與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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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覺先‧1990年7月

【案情簡述】
被關禁閉,並被送入陸軍明德班管訓,次日暴斃。法醫楊日松驗屍後確定為他殺。 調查後發現隋覺先遭五憲兵虐待,被要求站在水盆裡,然後被兩萬伏特的電擊棒電擊,彈起後摔落地面死亡。

【延伸閱讀】

陳柏忠‧1983年8月

【案情簡述】
在台北縣瑞芳南雅暗哨值勤時落海失蹤,家屬到營區附近找尋打探消息,被軍方都派人尾隨。事發後23天,有6個自稱是連上弟兄的人到家屬家中拿走陳柏忠所有照片,說要幫助家屬。而後就消失。

【延伸閱讀】

馮偉仁‧1977年8月

【案情簡述】
入伍服役新兵訓練第12日,父親收到軍中電報指馮偉仁逃亡。家屬趕至軍營不得其門而入,在附近尋山撈河依舊無法找到人。尋山過程中有不知名阿兵哥表示「殺去餵豬」後離開。三年後軍方改口表示是「因公差餵豬,但愛美颱風來襲而失蹤」,給予的死亡原因是「颱風吹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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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有京‧1970年9月

【案情簡述】
疑似受不了不當管教,逃兵躲藏至國泰航空飛機,低溫缺氧凍死於飛機鼻輪中。因當時的政治背景,國民政府擔心日本將屍體送回中國大陸作為政治宣傳,最後軍方以「因公殉職」,比照國葬辦理,從日本將遺體領回。家屬表示陸有京遺體「頭髮被剃光、眉毛剃光、背部及腿部都是被水管抽打傷痕累累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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