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3日 星期四

洪仲丘‧2013年7月

【案情簡述】
陸軍義務役士官,原預定於2013年7月6日退伍,卻在7月3日死亡,因攜帶具備拍照功能之行動電話和MP3隨身碟進入軍營,被指控違反軍隊資訊安全保密規定。洪仲丘懲處案經士官獎懲評議委員會(士評會),函送桃園縣楊梅市機步二六九旅高山頂營區,實施禁閉室「悔過」處分。7月3日在室外溫度達紅旗警戒,洪員體重98公斤、BMI值過高下,禁閉單位仍執行操練,造成洪員中暑、熱衰竭,引發彌散性血管內凝血而死。

疑點:

  1. 體檢流程至少需1星期,洪仲丘報告1日就出爐。
  2. 軍方禁閉室的監視器於7月1日的80分鐘,還原後十六支監視器完全沒畫面。
  3. 洪仲丘的大兵手記軍方竟以「不見了」之理由塘塞。洪員舅舅在三立節目談話後,軍方隨即說找到,但近半年內容完全空白。
  4. 洪仲丘關鍵血液樣本不見軍方明顯滅證。

陳暐穎‧2013年1月

【案情簡述】
於海陽號軍艦服役志願役二兵。入伍不到半年,及於軍艦甲板上以舷邊繩索上吊自殺。軍方認為自殺原因與感情有關,但家屬表示陳男與女友感情很好。

疑點:陳男身上無外傷,僅脖子有尼龍繩勒痕,但舌頭、眼睛未凸出,家屬懷疑陳男是否真尋短上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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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黃恩琦2012年7月

【案情簡述】
岡山航空技術學院學生。於三十八度高溫下進行操課,導致原本體能良好的周黃恩琦體力不支倒地,經部隊幹部送往奇美柳營醫院救護後,仍不幸猝死。

軍事法庭雖然判決連長一年兩個月刑期,但可緩刑兩年,在家屬看來,等於沒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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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銘‧2012年4月

【案情簡述】
替代役。於2012年4月24日下午被發現躺臥在床,蓋好的棉被內渾身是血,身邊有一把美工刀。醫護人員檢視他右頸一刀、左手腕八刀,經轉送彰化基督教醫院急救仍因失血過多而死。死亡證明為死因不明,但役政署判定是自殺。

疑點:
  1. 1陳俊銘頸部動脈與手腕有多達十三處刀傷,且頸部傷口深及兩公分,但現場只發現一個長僅數公分的無柄美工小刀片。另外2012年4月26日現場模擬時就陳俊銘有蓋棉被這一點,陳父問:「自殺的人怎麼蓋棉被?」
  2. 2013年2月20日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表示,美工刀並沒有陳俊銘的指紋與血跡。

姚泰源‧2012年1月

【案情簡述】
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港務隊一兵。2012年1月28日凌晨凌晨三時三十分從港勤艇前往換哨途中失蹤,後來在碼頭邊發現一頂軍帽,姚泰源疑似落海。官兵動員搜尋後,在碼頭邊海軍編號「YTB-48」拖船旁發現姚泰源,搶救上岸後送至國軍高雄總醫院,但當日晚間七點三十分宣告不治。

軍警現場勘驗,研判姚可能原在拖船睡覺,起床後要上岸接哨時,因走捷徑上岸不慎落海,身體擦撞碼頭設施才出現傷痕。

疑點:

  1. 1雖然軍方認定姚是意外落水,但軍檢相驗時姚身上有多處傷痕,包括後腦、背部,且留在岸邊的舊軍帽是學長的,家屬質疑被人推下海。
  2. 軍方稱姚泰源於執行衛兵勤務時不慎落海,但軍方在十二分鐘內即撈起姚送醫。家屬將軍醫院病歷內容請教其他法醫,得到的答覆卻是姚的狀況「就算落水三十分鐘都救得回來,更何況只有十二分鐘?」

李哲宇‧2011年11月

【案情簡述】
王姓一兵上哨接班時找不到李哲宇,發現李哲宇失蹤,李哲宇的T91步槍及2個彈匣(共10顆子彈)不翼而飛。軍警漏夜搜遍全島無所獲,最後在營區旁草叢發現李員遺體。軍方判定自裁死亡,但論及婚嫁的女友說,案發當天中午才與李哲宇通過電話,根本沒異狀。 

疑點:

  1.  李哲宇少尉沒有感情或經濟問題,軍方卻稱他「攜械逃亡自殺」 
  2. 軍方報導子彈由下顎貫穿而出致命,家屬到解剖現場,卻發現是「從前額貫穿至腦杓」
  3. 如果是「飲彈自殺」,屍體應是受到槍枝後座力的關係呈現「仰躺」狀態,但李哲宇陳屍姿勢,卻是「臉部著地」 
  4. 李員在營區旁飲彈自盡,為何沒人聽到聲響?軍方表示可能與澎湖東北季風過大有關。

蕭景誠‧2011年7月

【案情簡述】
4月底入伍,役期1年,7月7日調防金門,陸續打電話回來說快被操死,他腿疾舊傷復發,還是照操。蕭母屢勸兒子要忍,7月23日傍晚接到連長來電,指兒子休假1天卻「逾時未歸營」,他打手機給兒子,卻一直關機。蕭母說,兒子23日休假當天,和另3名同袍到一家網咖,3人說兒子中午獨自離開,可是網咖監視器只拍到兒子進去,沒有離開畫面,鄰近商店住家的監視器也沒拍到兒子行蹤,「只進沒出」人間蒸發,不見軍方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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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廣哲‧2011年6月

【案情簡述】
執行衛哨勤務前先去上廁所,突然傳來連發槍聲,同袍察看發現上兵左胸中3槍,送醫後不治。 軍方從陳男褲子口袋發現「工作壓力很大,覺得很累」的紙條,推測他因學習登陸戰車能力不及同袍,改派專責除草和站衛哨,因工作壓力太大持槍自戕。 熟悉內情的軍方人士向《蘋果》爆料,陳兵壓力來自部隊長官管教不當,任意調動人事和懲處部屬,甚至有人去看精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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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勝彥‧2011年5月

【案情簡述】
聯勤司令部第三支援指揮部衛生連王勝彥,原訂本月十九日晚上六時可放假,但因領導士官突然指王許多地方不合格,要延後其放假,王憤而澆汽油自焚。出事後五天(二十五日)軍檢才請憲兵刑事鑑定中心蒐證,現場早已破壞,連王在哪裡灑汽油的痕跡都找不到。

王的日記記載班長常不當管教,動不動就罵「白痴」、以髒話等言語侮辱,造成許多阿兵哥身心受創。家屬控訴三支部指揮官楊長政在王勝彥自焚當天,向王的姊姊說:「若此事不曝光,王勝彥救活,會照顧王的下半輩子,但若曝光,只能照顧三年。」楊旁邊一名校級軍官還向姊姊說:「那妳知道我們指揮官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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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炳昌‧2011年4月

【案情簡述】
海軍新江艦下午2時40分在蘇澳外海進行演訓任務,陳炳昌未在規定時間抵達演訓位置,經全船搜尋後未發現陳炳昌,於是馬上通報。於七日後在彭佳嶼外海尋獲遺體。 因新江艦二度發生落海意外,監察院再度糾正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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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敬憲‧2011年4月

【案情簡述】
周敬憲於10~12點站哨,13:30副連長發現他"躺"在一樓草地上,趕緊送醫,至於12~13:30發生了什麼事,軍方回應為「不知道」。送醫時因傷勢過重桃園醫院不敢接,轉至林口長庚開刀急救,兩邊肺部撕裂傷,大量出血;肝臟撕裂傷且破損;胰臟破裂;脊椎斷裂。最後傷重不治。周敬憲表哥於ptt表示周深度近視,但墜地後眼鏡卻是在口袋中。以內臟摔碎的程度,一定是從高處無意識的掉落,才會直接胸部著地,軍方對於家屬提出之疑點一律以「不知道」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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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克穎‧2010年4月

【案情簡述】
高雄左營西寧艦服役,軍方在4月11日通知家屬疑似墜海。 由於3月海軍錦江級艦林佳禾落海、4月再傳拉法葉級西寧艦簡克穎落海失蹤意外,海軍於 1 個月內發生 2 起人員落海意外。監察院依監察法第 24 條提案糾正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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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6日 星期四

蘇詠盛‧2010年4月

【案情簡述】
中尉排長郭景志擔任值星官,集合該連分配打掃勤務時,認為蘇詠盛未理會口令,命令蘇員連續出入列四次「羞辱」,並下令全排士兵改換全副武裝集合連坐跑步,並命蘇員單獨背負11把訓練用木槍(約15公斤重),無論吃飯、如廁都不准放下。蘇員不堪體能負荷,且不忍同袍因自己而遭連坐,向郭景志求饒,不料郭景志表示「我要玩死你!」。蘇員不堪凌虐,午休時登上營區新廠部大樓四樓跳樓身亡。 蘇員同袍看不下去郭景志的施虐行為而攔路揭發此事。事發後郭員被記兩大過,移送軍法偵辦。軍事法院一、二審均依《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第1項「長官凌虐部屬致死罪」,判處郭員有期徒刑七年兩個月。惟郭員判決確定後竟棄保潛逃,蘇員家屬向郭景志提出民事賠償告訴,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郭應賠償新臺幣318萬餘元,但郭景志早已經在逃亡前脫產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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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禾‧2010年3月

【案情簡述】
隨「新江艦」從高雄左營出發前往澎湖馬公執行任務,在該日上午十一點半,應該準時值更時,同僚才發現不見人影。在十點多時,還有同袍看到他獨自一人在右上舷甲板抽煙,因此軍方研判林佳禾可能是抽煙時不慎在台南外海落海。但該日海象良好,航程途中並無大風浪。
由於3月海軍錦江級艦林佳禾落海、4月再傳拉法葉級西寧艦簡克穎落海失蹤意外,海軍於 1 個月內發生 2 起人員落海意外。監察院依監察法第 24 條提案糾正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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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3日 星期一

陳紀宗‧2009年9月

【案情簡述】
海龍艦自左營軍港出海,執行海鯊操演艦艇艇自訓課目演練任務。該海域因受颱風外圍環流影響,間接性海浪增強,突然巨浪變大襲來,當時陳紀宗上校艦長於艦橋被巨浪擊落入海陣亡。兩天後遺體在左營軍港外海3.1海浬被尋獲,這是海龍艦成軍20以來最嚴重的意外事件。也是台灣海軍第一起艦長落海陣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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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文璞‧2008年9月

【案情簡述】
因為拒絕簽該連私自違法擬定之要求放棄軍訓學分可折抵役期的切結書,成為長官學長的眼中釘。期間受到嚴重肢體言語羞辱,8月遭副排長郝錚以實施戰備檢查為由,要求士兵背負17公斤的裝備,來回奔跑兩小時直到昏倒送醫。並被要求收集發票幫連上幹部辦理休假補助之違法行為,造成心理折磨。9月操課時反應身體不適希望能到醫護室被長官拒絕。最後跳樓自殺。出事時,軍方僅通知家屬洪受傷,實際在當天上午10點多就有人看到洪從3樓頂墜樓。

刑事官司只有副排長被判刑一年。國賠官司一審判陸軍司令部賠償197萬元,二審逆轉判軍方不用賠償,理由是「軍方雖應檢討不當管教,但特戰生活與學校不同,洪姓士官因自己性格釀成悲劇,和軍隊管教沒有相當因果關係,改判免賠」。

疑點:
  1. 家屬取得部隊醫護所洪員就診轉診單,但軍方最後給的正式公文卻寫:均無相關就診記錄。 
  2. 部隊高危險群人員名冊列有洪文璞,危險原因為過胖不得過度操練。軍方最後正式公文卻寫:洪員非高危險群人員。 軍方明顯隱匿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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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子淇‧2008年6月

【案情簡述】
因無法承受莫名羞辱及不當指控、騷擾,甚至調離處分,在家中服藥燒炭自殺,急送醫院搶救,昏迷兩天後甦醒撿回一命。徐子淇表示,住院期間指揮部心輔官強迫收走她的遺書、手機,限制她自由,還下令看護女兵監控她。她說到激動時落淚痛批:「我被關指部逼死、逼退,女兵在軍中被帶有性暗示的眼光歧視、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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